海口废品收购不再“想收就收” 将由企业规范经营

    如何规范管理海口市废品收购点(站),是“双创”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。近日,海口市商务局发出对再生资源回收点(站)整治清理通知。要求对现有无照经营再生资源的收购点(站)一律依法拆除,对个人开展流动回收业务一律给予打击,同时引入龙头企业按照“七统一、一规范”标准建设经营管理。

    据市商务部门介绍,至今年9月初,海口市备案登记的废品收购站有300多家,无证经营的有400多家,尤其是部分“城中村”分布着大量的废品收购站。市商务局通知要求,各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区镇(街道办)、商务、工商、城管、消防、公安、环保、环卫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点(站)进行整治清理,彻底解决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各种经营乱象。

    对主城区内无报建手续违规乱搭乱建的再生资源回收点,一律依法给予拆除。设点以便民、不扰民、交通便利为原则;不得在铁路沿线、机场、港口、水源保护区、输变电站、施工工地和军事禁区300米范围内设置。凡在300米范围内的点(站)一律依法给予拆除。回收物资不得随意排放,日收日清。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,配置灭火器。不得收购国家严格禁止收售的物资。对现有的无照经营再生资源的收购点(站)一律依法拆除。

    通知要求,企业可安排人员开展流动回收业务,在开展收购业务时应统一着装。对于个人开展流动回收业务,一律给予打击。相关部门将对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不按整治工作要求行动或行动不力的单位,市再生资源整治领导小组和市“双创”整治工作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。